新邵一车主因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被依法处罚
2025-05-28 09:40:3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祯媛 | 作者: | 点击量:907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陈微)近日,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督检查时,依法对一名车主因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占用疏散通道警告处罚。

前期,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新邵县金三角市场服务中心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,该市场服务中心一楼疏散通道上停放一台电动摩托车,占用了疏散通道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电动车车主,向其阐明电动摩托车堵塞疏散通道的危害性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现场决定给予孙某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要求其立即将电动摩托车转移到安全区域。

消防部门提醒: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重要的生命通道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,锁闭安全出口,更不能将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停放在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以及楼梯间,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请您将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转移至安全区域停放或充电,切勿心存侥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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